運輸署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沙田隔田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18日上午10時起,隔田街由其與連接隔田街停車埸及隔田街的未命名通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