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大嶼山嶼南道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8月30日上午10時起,嶼南道由塘福巴士總站以東約300米處起,至其與舊東涌道交界以西約7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車速限制。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