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7月5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於下述時間劃為限制區:
(I) 全日24小時 (公眾假期除外)
汀麗路由其與頌雅路交界處以西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 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