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元朗連接公庵路及僑興路近溱柏的行車天橋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第374G章 )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5月3日上午6時起至2025年5月2日上午6時止,連接公庵路及僑興路近溱柏的行車天橋,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將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