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元朗連接公庵路及僑興路近溱柏的行車天橋長度超逾8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374G ) 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53日上午6時起至202552日上午6時止,連接公庵路及僑興路近溱柏的行車天橋,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將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