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加強服務配合延長通關時間
欲 前 往 內 地 的 市 民 請 注 意 , 由 明 日 ( 十 二 月 一 日 ) 起 , 落 馬 洲 及 羅 湖 邊 界 管 制 站 的 開 放 時 間 將 會 延 長 , 兩 者 皆 會 由 上 午 六 時 三 十 分 至 午 夜 十 二 時 開 放 。
政 府 發 言 人 表 示 : 「 由 明 日 開 始 ,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將 會 加 強 , 以 配 合 邊 界 管 制 站 開 放 時 間 的 延 長 。 」 詳 情 如 下 :
過 境 穿 梭 巴 士 服 務 時 間 調 整 如 下 :
落 馬 洲
落 馬 洲 公 共 交 通 交 匯 處 (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 至 皇 崗
在 延 長 服 務 時 間 期 間 , 過 境 穿 梭 巴 士 班 次 維 持 十 五 分 鐘 一 班 。 九 巴 及 專 線 小 巴 ( 綠 巴 ) 服 務 時 間 亦 會 延 長 , 以 接 載 市 民 前 往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 | |||||||||||||
九 巴 277號 線 (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 新 田 - 元 朗 西 ) 由 元 朗 西 開 出 的 首 班 車 時 間 為 上 午 六 時 , 由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開 出 的 尾 班 車 時 間 為 午 夜 十 二 時 。 在 延 長 服 務 時 間 內 , 班 次 維 持 十 五 分 鐘 一 班 。 | |||||||||||||
綠 巴 77號 線 (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 新 田 - 天 水 圍 ) 天 水 圍 開 出 的 首 班 及 尾 班 車 , 分 別 在 上 午 六 時 及 晚 上 十 時 三 十 分 開 出 ;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的 首 班 及 尾 班 車 , 分 別 在 上 午 六 時 五 十 分 及 午 夜 十 二 時 開 出 。 在 延 長 服 務 時 間 內 , 班 次 基 本 上 維 持 十 五 至 二 十 分 鐘 一 班 。 | |||||||||||||
綠 巴 44B號 線 (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 新 田 - 屯 門 碼 頭 ( 循 環 綫?^) 首 班 車 在 上 午 五 時 四 十 五 分 由 屯 門 碼 頭 開 出 , 尾 班 車 在 午 夜 十 二 時 由 落 馬 洲 交 滙 處 開 出 。 在 延 長 服 務 時 間 內 , 班 次 基 本 上 維 持 二 十 至 三 十 分 鐘 一 班 。 |
由 於 穿 梭 巴 士 的 載 客 量 有 限 , 乘 客 請 勿 太 遲 才 抵 達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 該 處 可 能 已 有 乘 客 候 車 , 最 後 數 班 穿 梭 巴 士 亦 未 必 能 接 載 所 有 乘 客 。
乘 客 應 及 早 計 劃 行 程 , 並 留 意 人 龍 截 流 的 時 間 , 以 決 定 是 否 改 用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過 關 。
羅 湖
乘 客 下 火 車 後 , 可 轉 乘 以 下 九 巴 的 路 線 :
九 巴 路 線 2 7 6 號 ( 天 水 圍 市 中 心 — — 上 水 火 車 站 ) : 尾 班 車 將 在 凌 晨 一 時 由 上 水 開 出 。 | |
九 巴 路 線 2 7 6 A 號 ( 天 恆 — — 上 水 ) : 尾 班 車 將 於 凌 晨 一 時 由 上 水 開 出 。 | |
九 巴 路 線 K 1 7 號 ( 富 善 — — 大 埔 火 車 站 ) 及 九 巴 路 線 K 1 8 號 ( 廣 福 — — 大 埔 火 車 站 ) : 尾 班 車 將 於 凌 晨 一 時 由 大 埔 火 車 站 開 出 。 | |
九 巴 路 線 8 7 K ( 大 學 火 車 站 — — 利 安 巴 士 總 站 ) : 尾 班 車 將 於 凌 晨 一 時 零 五 分 由 大 學 火 車 站 開 出 。 |
乘 客 亦 可 利 用 落 馬 洲 交 匯 處 及 各 個 九 廣 鐵 路 火 車 站 旁 的 的 士 站 乘 搭 的 士 。
二 ○ ○ 一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 星 期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