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黄大仙东头村道及东正道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6时止,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i) 东头村道由其与东正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9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停车湾除外);及
(ii) 东正道由其与东头村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1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