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旺角荔枝角道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4月8日上午10时起,荔枝角道(南行)由其与砵兰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4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每日上午7时至午夜12时划为限制区(的士上落客除外)。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