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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延长临时撤销西区荷兰街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4月10日午夜12时起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11时59分止,现时于荷兰街由其与卑路乍街的交界以北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每日上午8时至上午10时及下午5时至下午7时实施的限制区,将继续暂予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