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石硖尾巴域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21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27日下午6时止,巴域街由其与白田街交界以东约47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03米处止的路段,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