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14日下午4时起,撤销据1996年2月23日第883号政府公告所公布,龙坪道介乎延坪道与凤坪里之间的路段,所实施的总重量超逾15公吨车辆禁区。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