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深水埗昌新里总重量超逾15公吨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14日下午4时起,撤销现时在昌新里实施的总重量超逾15公吨车辆禁区。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