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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 (第374G章)柴湾歌连臣角道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3月8日上午7时起,至2025年4月27日下午3时止,歌连臣角道与连城道交界以东的路段,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3时暂划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一律禁止进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