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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屯门湖景路及湖山路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28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25日下午6时止,以下路段将于下述时段暂划为限制区﹕

  1. 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7

    湖景路南行由其与湖翠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7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2. 每日24小时
    1. 湖景路南行由其与湖山路交界处起,至其与湖翠路交界以北约75米处止的一段东面路旁行车线;

    2. 湖景路北行由其与湖翠路交界处起,至其与湖月街交界处止的一段西面路旁行车线;

    3. 湖景路北行由其与湖月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米处止的一段西面路旁行车线;

    4. 湖景路北行由其与湖月街交界以北约55米处起,至其与湖山路交界处止的一段西面路旁行车线;及

    5. 湖山路西行由其与湖景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26米处止的一段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临时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