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大埔林锦公路长度超逾11米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19日上午5时起,林锦公路全日24小时划为长度超逾11米车辆的禁区。
除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的司机全日24小时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11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由林锦公路交汇处至林锦公路近梧桐寨回旋处的路段。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的司机全日24小时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11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由林锦公路近上村回旋处至林锦公路近梧桐寨回旋处的路段。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范围的禁区,将予以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