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石澳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14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石澳道由其与石澳村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b) 石澳村路由其与石澳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2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c) 石澳村路由其与石澳道交界以东约233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308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d) 石澳村路由其与石澳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9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e) 石澳道由其与石澳村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3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f) 石澳道由其与石澳村路交界以北约2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6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