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 (第374G章)
柴湾连接丰业街的未命名道路长度超逾10米车辆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7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4月4日下午11时59分止,近启力工业中心连接丰业街的未命名道路,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10米车辆的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10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