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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临时撤销屯门屯兴路长度超逾10米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5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5月5日下午6时止,现时于屯兴路的长度超逾10米车辆禁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