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的开始

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观塘海滨道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528日下午4时止,海滨道由其与顺业街交界以东约15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10米处止的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