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观塘海滨道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2月3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5月28日下午4时止,海滨道由其与顺业街交界以东约15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10米处止的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