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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 (第374G章)临时撤销粉岭流水响道长度超逾8米车辆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月24日上午10时至2025年3月31日上午10时期间,据2024年5月31日第3116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现时在流水响道介乎布格仔路与鹤薮道之间的路段实施的长度超逾8米车辆禁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 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