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观塘鸿图道、成业街及骏业街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5年1月10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骏业街由其与鸿图道交界以北2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骏业街由其与鸿图道交界以北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c) 鸿图道由其与骏业街交界以东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d) 鸿图道由其与骏业街交界以东1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e) 成业街由其与敬业街交界以西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4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f) 成业街由其与开源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5米处止的路段;及
(g) 鸿图道由其与创业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0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