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观塘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起,观塘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安秀道由其与清水湾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0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清水湾道由其与安秀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3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c) 安茵街由其与通往安泰邨停车场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西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0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d) 安茵街由其与通往安泰邨停车场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西约3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11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e) 坪石公共运输交汇处地下内由坪石里通往清水湾道西行的未命名通道由其与清水湾道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