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屯门兆麟街及屯门乡事会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1. 兆麟街西行由其与屯门乡事会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4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及
  2. 屯门乡事会路南行由其与兆麟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8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据2022年3月4日第1137号政府公告所公布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