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油塘鲤鱼门道及高超道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时起,观塘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鲤鱼门道(北行)由其与高超道北面交界以北约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5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鲤鱼门道(南行)由其与高超道北面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3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c) 鲤鱼门道(南行)由其与高超道北面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2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d) 高超道(东行)由其与鲤鱼门道北面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60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及
(e) 高超道(西行)由其与鲤鱼门道北面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