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 (第374章,附属法例G)
葵涌兴盛路、高芳街及荣芳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 兴盛路由其与高芳街交界以北约3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7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 高芳街由其与兴盛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61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 高芳街由其与兴盛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75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 高芳街由其与兴盛路交界以东约106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31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 高芳街由其与兴盛路交界以东约109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131米处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 荣芳路由其与高芳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7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及
- 荣芳路由其与高芳街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7米处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