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日午夜12时起至2025年4月30日晚上11时59分止,水库路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9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长度超逾9米的车辆进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禁区,将暂予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