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
柴湾盛泰道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附属法例G)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8月23日上午10时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盛泰道由其与顺泰道西面交界以北约16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0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停车湾除外);及
(b) 盛泰道由其与顺泰道西面交界以北约2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22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