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上水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7月28日上午10时起,以下路段将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a) 凤南路由其与天平路交界处以南约11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15米止的西面路旁行车线;
(b) 凤南路由其与天平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35米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c) 凤南路由其与天平路交界处以南约55米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90米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d) 天平路由其与凤南路交界处以西约3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35米止的北面路旁行车线;
(e) 天平路由其与凤南路交界处以东约50米起,至同一交界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
(f) 连接翠丽花园与凤南路的未命名道路由其与凤南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西约5米止的路段;
(g) 连接北区运动场停车场与凤南路的未命名道路由其与凤南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东约5米止的路段;及
(h) 通往翠丽花园巴士总站的未命名道路由其与凤南路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处以南约5米止的路段。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