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
白石角及马料水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章)第14(1)(a) 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2年5月23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1月23日上午10时止,下列附表内所示的单车径,全日24小时暂划为阔度超逾0.9米车辆及电单车禁区:

    1. 沿白石角海滨长廊及科学园路的一段单车径;及
    2. 沿瑞祥街及泽祥街的一段单车径。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阔度超逾0.9米的车辆及电单车驶入上述禁区。该禁区的实际范围,已在附表的绘图上以影线示明。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