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内涉及以下名词 :
意外 : | 一宗意外事件发生於本港道路上,涉及一辆或以上车辆,并已向警方备案,而在此意外事件中涉及伤亡者。 |
伤亡者 : | 在一宗意外中导致受伤或死亡的人士,而在这事件中或涉及多於一位伤亡者。 |
致命意外 : | 在意外中有一位或多位人士於发生意外後三十日内死亡。 |
严重意外 : | 在意外中有一位或多位受伤人士因意外而留医超过十二小时。 |
轻微意外 : | 在意外中只涉及一位或多位受伤人士,他们如需要留医,均不超过十二小时。 |
死亡者 : | 受害者在意外後三十日内持续受伤最後导致去世。 |
重伤者 : | 受伤人士入院後留医超越十二小时视作严重受伤。另外受伤人士於意外後三十日以上才去世亦属此项。 |
轻伤者 : | 受伤人士属轻微性如扭伤或割伤而非严重者,又如轻微休克而需在路旁照顾及不需要入院或只留院少於十二小时者。 |
道路使用者 : | 行人和车辆使用者包括所有车内人士(如驾驶者和乘客,包括上落车而受伤的人士。) |
牵涉车辆 : | 包括受伤的驾驶者或乘客所乘坐的车辆,或撞倒行人的车辆,或涉及该意外中的另一车辆受损毁或有车内人士受伤,或导致该意外发生的其他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