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港珠澳大桥主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
运输署今日(十二月六日)应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发改委)的要求,协助转发以下消息:
「广东省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等相关规定,就港珠澳大桥(大桥)主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安排发出通告。听证会将于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在珠海举行。
广东省定价机关拟定了以下两套大桥主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以供听证:
听证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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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出租车:15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穿梭巴士、过境巴士:45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货柜车:115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普通货车:6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听证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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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出租车:15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穿梭巴士:45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过境巴士:20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货柜车:115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普通货车:60元人民币/每车每程
有关听证会的详情,请参阅广东省发改委网页:http://www.gddrc.gov.cn/zwgk/gggs/ywgg/201712/t20171206_450707.shtml。」
运输署发言人指出,大桥主桥位于内地水域,而收费站亦位于内地范围。根据属地原则(即以属地法律处理各项事务)及《港珠澳大桥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三地政府协议》,负责营运大桥主桥的大桥管理局,会按内地法律对使用大桥主桥的车辆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经三地政府讨论后,须要按内地法律及程序进行审批。广东省发改委就大桥主桥车辆通行费举行听证会是依据内地法律要求,是审批程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