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现需时处理于疫情期间累积的预留拍卖申请,自订车牌申请处理及轮候拍卖的时间会有所延长,敬请留意。谢谢体谅。
一般而言,只在每年一月、五月及九月内的指定日期接受申请
- 第五十二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已于九月三十日截止申请。
在递交申请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并可参考「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拍卖)」内已拍卖号码的组合和展示排列方式。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须知(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递交申请
- 如欲知道拟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须知」附件一所列的基本组合规定,请透过网上服务查询(按此连结)或致电热线2804 2600。
- 你须填妥申请表(TD 569),并用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申请:
- 邮寄至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12楼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者,申请日期将以邮戳日期为准。
- 将申请表投入设于运输署金钟、长沙湾、观塘及沙田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内。为方便识别,请在信封面上清楚注明「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申请」。
- 如申请人持有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只限香港居民)或电子证书,可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的网上服务提交申请。你亦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的聊天机械人作一般查询。
- 每名申请人只可递交一份申请表。
- 按照《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章)第12B条的规定,署长在接获申请后,即不得受理任何要求撤回该申请的请求。就此,本署不会退还因申请所缴付的按金。
- 处理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申请涉及多项程序,并需分批进行。作为一般参考,如申请获得批准,由截止申请日期至举行拍卖一般需时约15-18个月或以上。若所申请的号码在审批时需要再作查核考虑,处理的时间会更长。
通讯地址及联络资料更改
所有关于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的函件会寄往申请人在申请表内提供的通讯地址。如申请人需要更改联络地址或其他个人资料,可将填妥的申请表(表格TD640)邮寄或传真至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 (地址:九龙油麻地海庭道11号西九龙政府合署南座12楼 / 传真号码:3101 5532)。
你亦可以提交电子表格更改资料,或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地址更改服务提交申请 (开始申请后于步骤2按「部门/机构」,选择「运输署」下的「车牌拍卖申请人[TD03] 」,然后输入及递交指定资料)。
第五十二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日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已于2024年9月30日截止)
第五十二期中签申请名单 (只提供繁体中文版本)
自订车辆登记号码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