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的開始

無人駕駛飛機(無人機)系統

運輸署使用無人駕駛飛機(無人機)系統作交通監察和交通調查用途。就交通監察而言,無人機可補充安裝於策略性道路的閉路電視和交通探測器,使運輸署取得實時廣泛面積的交通情況,從而有效處理交通事故。在交通調查方面,運輸署利用錄像分析程式從錄像中取得交通流量、車輛類型和其他資料,運輸署需要這些資料以評估道路和路口的交通情況及制訂合適的交通改善計劃。
 

於無人機的使用上,本署著重安全和保護私隱。安全方面,本署會依從民航處的操作無人機的一般安全操作指引。保護私隱的主要措施有:
 

  • 無人機須距離地面最少三十米的高度才可開始影像拍攝(無人機於此最低高度運作時,其攝影機的解析度不足以識別人臉和車輛牌照號碼);
     
  • 影像加密後才傳送至運輸署,以避免其他人截取;
     
  • 監察交通時,不會錄製影像。交通調查用途的錄製影像會根據本署的資料保留政策删除;及
     
  • 無人機會貼上本署的標誌,亦會於無人機啓動場地展示告示。
     

 

高空監察路面實況
無人機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