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尖沙咀中間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3月31日下午4時起,以下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中間道由其與彌敦道交界以東1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中間道由其與彌敦道交界以東1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c) 中間道由其與梳士巴利道交界以北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7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