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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沙田富田里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21日上午10時起,富田里北行由其與田心街交界以北約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