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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
元朗屏信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2月7日上午8時起,至2025530日晚上6時止,屏信街由其與元朗安寧路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8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