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元朗屏信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7日上午8時起,至2025年5月30日晚上6時止,屏信街由其與元朗安寧路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8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