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臨時撤銷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巴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下列時段,據2024年8月16日第4826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於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貨車輪候區旁的職員車輛通道的巴士禁區將暫予撤銷:
- 由2024年12月21日凌晨零時至2025年1月5日晚上11時59分;
- 由2025年1月24日凌晨零時至2025年2月9日晚上11時59分;
- 由2025年4月2日凌晨零時至2025年4月7日晚上11時59分;
- 由2025年4月15日凌晨零時至2025年5月7日晚上11時59分;及
- 由2025年5月29日凌晨零時至2025年6月3日晚上11時59分。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