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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時起,紫麟路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2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