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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
勘誤


       關於在2024 年 09 月 27 日 星期五 第 28 卷第 39 期憲報第5758號公告中文版,現公布公告所載「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應更正為「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長度超逾8米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介乎炮台街及甘肅街之間的新填地街的禁區; 及所有長度超逾12米車輛的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介乎上海街及炮台街之間的甘肅街的禁區。」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