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根據第102B條發出的公告)
的士服務改進學校的指定

現依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2B(6)(a)條的規定公布,由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止,下列地點獲指定為的士服務改進學校:

新界沙田石門安群街1號京瑞廣場2期16樓C室

灝迅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為經營上述的士服務改進學校的東主。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