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西區山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時起至2025年4月13日下午6時止,山道由其與薄扶林道交界以西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