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374章,附屬法例G)
葵涌興盛路、高芳街及榮芳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興盛路由其與高芳街交界以北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7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2. 高芳街由其與興盛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1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3. 高芳街由其與興盛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4. 高芳街由其與興盛路交界以東約106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31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5. 高芳街由其與興盛路交界以東約109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31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6. 榮芳路由其與高芳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7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7. 榮芳路由其與高芳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7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