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374附屬法例G)
沙頭角沙河路道路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27(1)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31日凌晨零時零一分起,沙頭角沙河路下列路段全日 24 小時封閉。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車輛一律禁止駛入:

  1. 沙河路由其與山咀村路及沙頭角公路 - 石涌凹段交界以北約50米處至香港特別行政區邊界的北行車路;及
  2. 沙河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邊界至其與山咀村路及沙頭角公路 - 石涌凹段交界以北約50米處的南行車路。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封閉道路範圍。

          同時,據 2004 年 7 月 9 日第 4423 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沙河路的北行及南行車路實施的封閉道路地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