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1月1日午夜12時起至2025年4月30日晚上11時59分止,水庫路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長度超逾9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駕駛長度超逾9米的車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禁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