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根據第102B條發出的公告)
的士服務改進學校的指定

現依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2B(6)(a)條的規定公布,由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下列地點獲指定為的士服務改進學校:

九龍油麻地彌敦道 499-501A號獨立大廈2字樓E室

工聯會職業再訓練中心有限公司為經營上述的士服務改進學校的東主。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