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102B(6)(a)及(8)(b)條的規定,下列地點作為駕駛改進學校的指定已獲續期,由2024年10月4日起至2027年10月3日止:
李健駕駛學校有限公司為經營上述駕駛改進學校的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