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大埔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1.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52 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2.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1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168 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3.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201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238 米處止的路段;
    4.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36 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5.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3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163 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6. 通往近樟樹灘門牌1號優景里的收費錶停車場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博研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