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大埔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 年 6 月 14 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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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52 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1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168 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201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238 米處止的路段;
-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36 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 優景里由其與博研路交界以西約 133 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 163 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 通往近樟樹灘門牌1號優景里的收費錶停車場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博研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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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落乘客;或
-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