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4月5日上午8時至2025年3月31日晚上6時,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臨時限制區內: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