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3年12月8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嶼南道由其與蔴埔坪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嶼南道由其與蔴埔坪道交界以東約30米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