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白石角及馬料水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第14(1)(a)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2年5月23日上午10時起,至2022年11月23日上午10時止,下列附表內所示的單車徑,全日24小時暫劃為闊度超逾0.9米車輛及電單車禁區:

    1. 沿白石角海濱長廊及科學園路的一段單車徑;及
    2. 沿瑞祥街及澤祥街的一段單車徑。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闊度超逾0.9米的車輛及電單車駛入上述禁區。該禁區的實際範圍,已在附表的繪圖上以影線示明。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