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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專營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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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專營公共巴士可營辦什麼類別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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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 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第230章《公共巴士服務條例》,非專營公共巴士可營辦的服務包括遊覽服務、酒店服務、學生服務、僱員服務、國際乘客服務、居民服務、複式類型交通服務及合約式出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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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營辦居民服務的程序是怎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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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務的申請人可填寫「客運營業證/客運營業證證明書/新專線服務 – 公共巴士服務申請書」 (T.D.246A) 及「客運營業證 – 公共巴士服務 (居民服務) 申請書」 [T.D.246A(A06)] 。在申請表內須填寫擬辦居民服務的營業詳情,包括服務路線、時間及每週營辦日數、擬使用的車輛詳情等。擬採用該項服務的乘客代表須填寫申請書 [T.D.246A(A06)] 的附件 A 。如住宅區終站擬設於私人/公共屋邨內,該屋邨辦事處則須填寫申請書 [T.D.246A(A06)] 的附件 B 。
申請人填妥表格後,須連同表格的「填表須知」內列明的支持文件,包括與居民代表所訂立的合約或協議書,交回本署。本署會就申請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對擬提供服務的需求、其他公共運輸經營者已有提供或已作計劃的服務水平,及擬提供服務的地區及道路的交通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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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從未經營過僱員巴士服務,現在想申請客運營業證經營該服務,需要遵守什麼發牌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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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營運非專營公共巴士服務均須根據運輸署核發的客運營業證而營運。營辦商須遵守「非專營巴士的發牌條件」及「客運營業證條件」。另外,營辦僱員巴士服務須遵照「營辦僱員服務的條件」及本署就個別認可的僱員服務簽發的「僱員服務詳情表」的規定。已獲批准的僱員服務的細則如有任何變動,其中包括委任有關服務的僱主、工作地點、上落乘客點及營辦時間等,必須先行取得運輸署署長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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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運輸署處理非專營巴士客運營業證申請所需時間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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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六至八個星期處理以下種類的非專營巴士客運營業證申請:
- 新客運營業證申請;
- 現有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申請新增非專營巴士;
- 現有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申請為旗下非專營巴士新增服務批註;及
- 申請營辦非專營公共巴士專線服務。
實際處理時間視乎申請的複雜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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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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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可否在私家小巴車身外部加上標記或標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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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第374A章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的規定,除非事先獲得運輸署署長的書面批准,否則不得在私家小巴車身內部及外部登載廣告或加上標記及標誌。車主如欲獲得批准須以書面向公共車輛分組申請,並附上有關在該車輛車身外部加上標記或標誌的草圖。申請人如獲發批准登載標記或標誌,需要繳交 110元的費用 (以每輛私家小巴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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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想在公共小巴車身賣廣告,要怎樣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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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車主需以書面申請,並連同該公共小巴的車輛登記文件(副本),郵寄或親自遞交至公共車輛分組。如申請獲批准,公共車輛分組會在七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前來繳交 110元的費用(以每輛公共小巴計 ),以及領取批准信。有關登記車主須遵守批准信(*列印版本)上的條款,包括廣告內容和展示廣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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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的公共小巴車身已很殘舊,想換車,應辦什麼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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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更換公共小巴的車主須為擬更換的公共小巴向運輸署牌照事務處遞交表格「要求發給無欠繳罰款或訴訟費記錄及無違例記錄證明書之申請書」[T.D. 87(S)]。車主須把「無欠繳罰款或訴訟費及無違例記錄證明書」[T.D. 270],或「備忘錄」[T.D. 157],交回公共車輛分組。專線小巴的車主須同時遞交客運營業證持有人的換車同意信。有關車主會獲發文件,以便前往車輛安全及標準部安排預約驗車。在新的公共小巴驗車合格後,車主可連同所需文件及表格,到公共車輛分組辦理換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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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運輸署處理學校私家小巴客運營業證申請所需時間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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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在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六至八個星期處理以下種類的學校私家小巴客運營業證申請:
- 新客運營業證申請;及
- 現有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申請新增學校私家小巴。
實際處理時間視乎申請的複雜程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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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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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的士過戶時,為甚麼登記車主和新車主需親身到運輸署簽署「的士過戶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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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法例的規定。根據香港法例第374E章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 17(1)(b)(iii)條,在辦理的士過戶時,該的士的登記車主和新車主必須在已獲授權的公職人員面前簽署的士過戶通知書,證明通知書內的資料及詳情均屬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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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的士車身不適合在路面上行走,登記車主可否替換另一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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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的士已不再適合在路面上行走,登記車主可用一輛新車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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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假如的士在交通意外撞毀,登記車主怎樣申請更換一部的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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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車主必須以一部全新車輛,替代在意外中毀壞之的士。除申請登記新車輛的文件外,車主另須提交由警署簽發的報案紙 (須有警署蓋章及列明車輛登記號碼、事發地點及事發日期等資料詳情 ),證明該的士已在交通意外中毀壞。為保障自己的利益,登記車主應在事前先向保險公司證實有關的賠償細則,才安排登記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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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假如的士被偷竊了,登記車主應怎樣申請替換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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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車主必須以一部全新的士替代失車。除申請新車輛登記的文件外,登記車主另須提交由警署簽發的報案紙,證明車主已向警署報失 (報案紙須有警署蓋章及列明車輛登記號碼、事發地點及事發日期等資料詳情 )。車主同時須簽署一份聲明書,聲明在失車尋回時,車主會負責把該車拆毀、出口或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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